P类运动员及演艺人员签证
P-1签证是签发给个体运动员或获得国际认可的运动员团队,或是为已在国际上持续一段时间被公认为优秀的娱乐集团工作或合作的个人表演者的。申请者必须证明他们已经与该团体合作、工作至少一年以上。一个娱乐团队或运动团队可以小至两人。
P-2签证是提供给参与美国与其他国家交换项目而来到美国表演的艺术家或艺人,申请人既可以单独也可以作为团体一部分进行表演。
P-3签证是提供给来到美国,单独或作为团体一部分发展、表演、教学或提供顾问的艺术家或艺人,以及他们的技术合作伙伴和支持人员的签证。它不仅限于传统的艺术形式,而且可能是多种文化或地域的融合艺术。
P签证的发起人可以是美国的雇主、代理机构或外国雇主在美国的代理机构。如该外国人将为不同雇主工作,其必须提供行程安排和雇佣合同。
P签证的证据包括合同,奖励,新闻,专家信函和显示过去的成就的其他文件资料。
P签证可为运动员签发长达5年的P-1签证。其他P签证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到期后签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单次时长为一年的延期。P签证持有人的家属可以申请与主要签证持有人签证同一时期的P-4签证但是不得工作。